消费者权益日
Consumer Rights Day
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是每年的3月15日,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,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,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,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,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。
维权小贴士
(基本权利•要懂得)
我国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八项基本准则的基础上,结合中国自身情况,制定了消费者的九项基本权利。
1.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。
2.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
3.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。
4.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。
5.消费者因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。
6.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。
7.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。8.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,享有人格尊严、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。
9.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。
维权小贴士
(如何维权•要清楚)
1.与商家沟通: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,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。
2.拨打12315投诉电话: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,问题得不到解决,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。
3.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: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或质检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难题。
维权小贴士
(举报电话•切勿忘)
①消费者投诉:12315
②质量监督投诉:12365
③价格举报:12358
④国家旅游服务:12301
⑤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:12305
⑥文化市场举报:12318
⑦保监会投诉:12378
⑧食品药品安全:12331
⑨工信部申诉:12300
⑩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:12321
大学生作为消费主体
平时购买东西时
可能会遇到各种消费纠纷
这时候需要我们积极维护自己的消费者权利
共同创造买卖的诚信氛围
守护不止315 安全消费365
维护合法权益
现代学子在路上